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儿童隐私政策

  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5月17日
  更新日期:2024年5月17日
  生效日期:2024年5月17日

感谢您使用由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网证通安全客户端”(以下简称本客户端),我们非常重视对儿童个人信息的保护。因此制定本《儿童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本政策与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息息相关,希望监护人(以下简称“您”)能够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政策的全文,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识的条款请重点阅读。

儿童监护人特别说明:

  请您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本政策。我们希望您与我们共同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指导、提醒和要求儿童仅在经过您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我们的服务和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如您不同意本政策,应要求您监护的儿童立即停止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并拒绝提供任何儿童个人信息;您点击同意本政策,即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来收集、使用、存储和保护您监护的儿童的信息。

  若我们获悉您监护的儿童不满十四周岁,我们将根据本政策采取特殊措施保护我们获得的儿童个人信息。请帮助我们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要求儿童在您的监护下共同阅读并接受本政策,且应在您的同意和指导下使用服务、提交个人信息。如果您不同意本政策的内容,请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服务。您于线上点击同意、使用本客户端或通过其他方式同意本政策,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移和公开儿童个人信息。

儿童特别说明:

  我们建议:任何儿童参加网上活动都应事先取得监护人的同意。如果你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请通知监护人共同阅读本政策,并在你使用服务、提交个人信息之前,寻求监护人的同意和指导。

  本政策适用于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移和公开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在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方面,本政策与《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保护政策/隐私策略》(以下简称《隐私政策》)、《网证通安全客户端用户协议》正文同时对您监护的儿童产生效力。如本政策条款与《隐私政策》、《网证通安全客户端用户协议》正文条款存在不一致的,本政策条款优先适用,如本政策中未提及的,则以正文条款为准。在阅读完本政策后,如对本政策或与本政策相关的事宜有任何问题,可通过本政策“如何联系我们”章节所列的反馈渠道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作出解答。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三、儿童个人信息的存储地点和期限
四、儿童个人信息的管理
五、本政策如何修订
六、如何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原则上我们不对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提供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若您同意提供儿童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法律法规政策的许可范围内或者出于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收集信息。因儿童尚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基于数字证书业务的特殊性,应区别于常规的线上业务流程,请线下与我们联系沟通(服务热线:020-89524338)具体办理流程。

  在儿童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我们仅会收集监护人同意我们收集的或监护人主动提供的儿童个人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基于《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要求,本产品处理信息的方式并不会因服务对象的年龄而有所区分。您提供的信息不全或不真实,会导致您无法使用我们的产品。为了保证您能够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有关我们可能会收集的儿童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详情,请参见《隐私政策》

  为验证您与儿童的监护关系,我们可能还会收集您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以及其他有助于我们判断监护关系的信息。

  您知悉并确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在以下情况下收集和使用儿童的个人信息可能无需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授权同意:

  1. 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2. 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3.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4.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5. 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在合理范围内处理您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们如何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由您和/或儿童提供及我们收集的儿童个人信息均属于个人敏感信息,请您和儿童谨慎保护并留意儿童个人信息,您同意儿童个人信息可以由我们按本规则所述的目的和方式来处理。

  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您的约定,按照本政策及《隐私政策》、《网证通安全客户端用户协议》等所述使用收集的信息,以便向您监护的儿童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有关我们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方式详情,请参见《隐私政策》 若我们使用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超出了与收集时所声称的目的及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的范围,我们将在使用儿童个人信息前,再次向您单独告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三、儿童个人信息的存储地点和期限

  我们在境内运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儿童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会传输或存储至境外。如果发生信息的跨境传输,我们会单独向您以站内通知或邮件、短信、开屏弹窗等方式告知您个人信息出境的目的、接收方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并征得您的单独授权同意。

  我们会采取合适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存储及保护儿童个人信息,以防止丢失、被误用、受到未授权访问或泄漏、被篡改或毁坏。

  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收集和处理无关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儿童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有强制的留存要求。关于我们如何确定儿童个人信息存储期限请参见《隐私政策》的“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等部分。

  如我们终止服务或运营我们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儿童个人信息的活动,同时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前向您通知,并在终止服务或运营后对儿童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儿童个人信息的管理

  您有权自主更新或更正儿童个人信息,或授权我们进行信息更新、更正。在进行信息更新、更正之前,我们会首先验证您的身份,核实身份后您才能进行信息的更正与更新。

   下列情形下,您可以联系我们,要求删除相应的儿童个人信息:

  1. 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存储、使用、对外提供儿童个人信息的;
  2. 超出目的范围或者必要期限收集、存储、使用、提供儿童个人信息的;
  3. 您撤回同意的;
  4. 如果我们发现己在未事先获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会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五、本政策如何修改

  为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以及随着我们业务的发展,本政策会不时更新。未经您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依据当前生效的《儿童隐私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我们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站内信、短信、APP 通知、弹窗等方式发送通知,说明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 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儿童个人信息类型、儿童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 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 儿童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 您参与儿童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 我们负责处理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6. 儿童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当发生上述重大变更,或我们基于本政策向您告知的事项发生实质性变化,或我们需超出约定目的、范围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我们都将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儿童隐私政策》,您有权并应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接受我们对本政策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六、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文末方式与我们联系。

  如果您对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有任何意见、建议或投诉,或您认为我们侵犯您的相关权利,您也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您的意见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员答复您。如果您对我们的答复仍有不满意之处,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向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您与我们联系时,我们可能会保存您的通信/通话记录和内容或您主动留下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帮助您解决问题,或记录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案及结果。

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
个人信息保护投诉电话:1814573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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