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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邮电管理局于2000年3月24日在广州主持召开了“电子商务立法研究”评审会。参加评审会的有:省政府、省公安厅、省邮电管理局、省数据通信局、银行、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商学院、律师事务所等专家和代表。根据评审工作的要求,会议成立了评审委员会。
会议期间,评审委员会听取了项目承担单位(南方电子商务中心)关于该课题的内容介绍,课题组成员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在此基础上,评审委员会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评审意见如下:
一、 提交评审的文件资料符合评审工作的要求。
二、 课题组在借鉴国外电子商务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开展电子商务的实践,研究并提出了国内电子商务法规框架体系建议,进而对电子合同、网上企业的资质认定及申请程序、数字签名、电子票据等专题进行了立法研究,并拟订了相应的具体法规条文建议稿。其内容符合课题任务书要求。
三、 课题组在国内率先较全面地结合国情开展了电子商务立法的前瞻性研究,其研究内容在广度和深度上均有较大创新,其研究成果有助于加快我国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在对电子商务活动提供合法保障方面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同意本课题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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